
各街道辦事處,各鎮人民政府,區直各單位,省、市駐區各單位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》、《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》國發〔2005〕42號)、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》國辦發〔2005〕18號)、《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》(粵府〔2006〕70號)的有關規定,經區人民政府同意,現將“汕頭牛肉丸制作技藝”項目列入我區第三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,項目編碼Ⅷ,保護單位:汕頭市潮庭食品有限公司。
現予公布。
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
2015年6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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